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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纠纷咨询_事例02:

健康何在 公正何在

  我因下腹部隐痛和白细胞增高曾进驻邯郸市XXX院住院治疗,院方在我身上切去子宫及两侧输卵管,并剔除了左侧卵巢,但是手术后病症未见好转,由此引发了医患纠纷。本人要求医疗事故鉴定,但鉴定部门认为院方无任何过失,那么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,希望你能帮我想讨个说法。

  我是邯郸市XXXX公司员工,九八年五月份因下腹部隐痛,因担心病变而进驻邯郸市XXXX医院妇科进行治疗,负责医生是施XX、主刀医生是赵XX。当时院方诊断为: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卵巢脓肿,治疗方案为子宫次全切手术和左侧卵巢剔除术。手术于当月二十五日进行,术后主刀医生赵XX表示“手术做的很成功,保证我三十年不得此病”。并且九八年六月二日在患者腹部还未痊愈的情况下,未做任何检查就催着给办理了出院手续。我出院后感到腹痛还在继续,而且有发展趋势。由于害怕就近到邯郸市第二医院作了白细胞化验,结果仍然为 1.18万个(有当日化验单)。第二天由家人陪同到XXXX医院找到值班的赵XX主任,请求继续治疗。但赵XX当时讲“手术在恢复期,腹痛和白细胞增高属正常现象,别想的太多,保证没事”。并给开了三个月避孕药,当时XXXX医院没有此药,让到外面购买,药是按要求吃了,单病症未见减轻,白细胞至今偏高在1.2--1.7万个之间,嗜酸细胞也相应偏高(有多次化验报告为证)。我是因为下腹部隐痛和白细胞增高住院治疗了的,按照住院的方案治疗后,病情应该根除,但反而增添了痛苦,在多次找院方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被迫走上漫长的看病治病道路。在连续两年的时间内多次在本市、北京、石家庄和天津各大医院看病治疗,吃药、打针、输液从无间断,而病情还是时重时轻,有时行走都比较困难,花去家里大量积蓄,工作因看病单位做了待岗处理,现在几乎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,我不是医生更不懂医疗技术,不知是何原因造成的恶果。

  针对上述情况,为了维护我的权利,九九年十二月份正式向邯郸市XXXX医院提出申诉,要求给一个明确的说法。二000年三月份院方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诊(有门诊诊断记录本)。由此可见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过失。表现为:1、如果我患有内膜异位症,院方采取次全切子宫手术,很明显给我留下了发病隐患。2、内膜异位症状为:痛经、经多、不育等,我不具备这些症状,术前检查我子宫大小正常、轮廓清晰(有CT、B超检查报告)。3、我左腹部隐痛多年(有B超报告单),手术前我父亲和爱人专门让赵XX主任重点考虑,但手术将我的右卵巢剔除,保留了带病的左卵巢(有手术记录)。4、存在误切子宫的情况,如果病灶在子宫上切除后病症应得到根治,不应该还存在腹痛症状。结合上述的情况和院方手术给我造成的痛苦和损失,申诉后院方答应给一万元经济补偿,因与我要求的差距较大,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,2000年九月份我向邯郸市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了鉴定申请。不料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XXX同志家住邯郸市XXXX医院,妻子、孩子均在该院工作,受其关系影响违背事实,将院方诊断中做出的“过失“全部推翻,做出了院方无过失的结论。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不得不接受院方给的一万元经济补偿,并签定了公证,同时我也失去了上诉的时效,为此我的思想受到严重打击。为了维护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,我很想知道自己患的是什么病,为何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,邯郸市中心医院对我的病症诊断是否正确,对目前的处境如何讨个说法,敬请指导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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